患者提问:急诊加住院,急诊费用是否应该给报销

小青蛙 29岁分类:医保处浏览1927次2012-08-14 08:56

病情描述:

我爸腿突然麻痹,去医院急诊抢救,在此期间做ct,又坐B超检查,最后没查出病来,医生建议住院观察两天现已出院,我想咨询贵医院急诊加住院费用是否报销

补充问题

宋洪波医师

烟台毓璜顶医院

2012-08-29 14:30

医师解答 :

一、我院如何向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相关制度的咨询服务?
1、医疗保险患者住院及报销流程可咨询住院处工作人员。
2、住院期间注意事项可咨询护士站。
3、住院期间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等报销比例可咨询主管医师。
4、有关医保政策详细解答可咨询医保处工作人员。
5、医疗保险处设立咨询窗口及电话:6691999-86220,接待住院参保患者咨询。
二 、治疗过程中如果使用基本医疗保障服务范围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应如何办理?
医护人员应及时与住院参保患者或家属沟通,履行告知义务。患者或家属同意后,在自费项目协议书上记录并签字。
三、急诊抢救门诊医疗费用是否报销?
参保人员经急诊抢救好转未住院的,门诊抢救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经急诊抢救转住院治疗的,门诊抢救医疗费用合并住院费用报销;经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疾病属于统筹大病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统筹大病门诊结算办法审核报销。
四、输血费用如何报销?
医疗保险文件规定:只报销手术当日发生的输血费用,其余时间发生的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五、住院期间48小时内未登记的医保病人如何处理?
1、医保文件规定:医保病人住院期间须在48小时内持医保卡或身份证到住院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2、特殊原因超过48小时未登记者,科室核实身份后填写《烟台市直城镇职工住院补登记证明》。
3、医院医保处将《烟台市直城镇职工住院补登记证明》报送上级医保经办机构,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补登记手续。
六、意外伤害参保患者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1、主管大夫应如实采集外伤病史。详细描写受伤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所乘交通工具等。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篡改病历。
2、入院时,患者填写《意外伤害情况说明表》。
3、出院后,患者将住院病历复印件送医院医保处审核。
4、医院医保处将住院病历复印件及《意外伤害情况说明表》送上级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经调查、落实后符合报销范围的方可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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