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
我的母亲 糖尿病有20几年啦 到医院看了眼底出血 有一只眼睛只看到一点光 五官看不清 另一只还可以 已联系该院手术治疗啦 我想问一下 糖尿病引起的并发症属不属于大病统筹范围 可以报销吗 需要带什么东西证件 到该院做手术
补充问题医师解答 :
1、糖尿病引起的并发症属于统筹病种的有: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足三种。你说的情况属于眼底病变,住院时应有眼底造影、血糖检验报告单,结合临床诊断,如果视网膜病变Ⅱ期以上可以办理大病统筹。建议出院后复印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医院医保处初审看是否属于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范畴。最终结果由烟台市医保经办机构组织专家审核鉴定后认定。 2、如果你母亲参加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时持身份证或医疗保险证到住院处登记,期间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可以在我院报销。新农合患者在我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咨询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不在我院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