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
三岁四个月孩子,做散瞳用的硫酸阿托品,大夫要求滴药三天后去验光,用药一天半后,停了一天没用药,如果继续用药,再滴一天半后去验光可以吗?用药的中间停药一天对散瞳效果有影响吗?散瞳后测量的数据是用来配眼镜的数据吗?如果散瞳效果不好,影响后期的配眼镜吗?谢谢大夫!
补充问题医师解答 :
您好!3岁儿童若需做验光检查必须用阿托品膏散瞳3~5天后进行检查,须连续用药,散瞳后是检查儿童静态时的屈光状态,是配镜的重要依据,散瞳时用药不当,可导致检查结果误差,影响配镜的处方,进而延误眼病的治疗。谢谢!
患者追问:
大夫您好,孩子做散瞳是不是为了确诊孩子是真近视,假近视,还是远视?至于散瞳后具体度数的准确性也很重要吗?贵院配镜是以散瞳后的度数来配镜,还是等三周后眼睛恢复了再检测的度数来配镜?
医师解答 :
您好!药物散瞳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患者眼的屈光状态,包括近视,远视和散光。可以从在此用药后顺延3~5天,以为检查的准确性提供条件,我院眼科一般对以远视状态为主或复性远视散光者,验光检查当日出示眼镜处方,对近视状态为主,或复性近视散光者择期配镜。谢谢!